您好,欢迎来到天财集团!
快速导航
服务项目
专利保护
内资分公司变更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 > 工商注册

 长春市分公司变更要求

申请条件
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的,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。
办理材料
1、《分公司登记申请书》。
2、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》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。
3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,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。
4、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。
◆ 因公司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的,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出具公司《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》复印件、变更后公司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复印件。
◆ 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,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。分公司变更后经营范围涉及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,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。
◆ 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,提交变更后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。
◆ 分公司变更负责人的,提交原任分公司负责人的免职文件、新任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件复印件。
5、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。
您也可以咨询他们
更多>

专业顾问进行一对一咨询

  • 问题补充(必填)

  • 验证码(必填)

    看不清楚,点击刷新
友情链接
网站首页 | 关于我们 | 服务项目 | 服务宗旨 | 联系我们
Copyright © 2014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 IE6.0 以上浏览器 1024*768及以上分辨率 吉ICP备16003335号-1

吉公网安备 22010602000031号